|
一、拟订出版物市场、互联网服务市场、计算机软件市场、文化娱乐市场“扫黄”“打非”的方针、政策和计划,参与起草出版物市场监管的法规和规章,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调查、研究出版物市场、互联网服务市场、计算机软件市场、文化娱乐市场态势和制黄贩黄、非法出版、侵权盗版活动的动向,拟定上述市场“扫黄”“打非”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三、对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,参与查处出版、印刷、复制、发行单位的违规行为。
四、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,负责接受社会对违法行为的举报,依法查处和组织查处制黄贩黄、非法出版活动和侵权盗版行为,查缴或组织查缴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制品。
五、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全区“扫黄”“打非”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,督办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。
六、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市、县的“扫黄”“打非”和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。
七、协同有关部门,组织、指导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。
八、负责全区“扫黄”“打非”工作的检查、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。
九、组织全区“扫黄”“打非”工作的理论研讨、信息报送、新闻发布及其它宣传活动。
十、制订全区“扫黄”“打非”工作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十一、负责全区“扫黄”“打非”工作专项经费的规划和管理。
十二、参与制订全区“扫黄”“打非”队伍建设、人才培养规划、计划并指导实施。
十三、承担自治区“扫黄”“打非”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。
十四、负责执行我局新闻出版和版权行政处罚决定。
联系电话:5516141 5516073 5516115 5516086 5516239 5516028 |